梅州关于延期申报2016年10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各参保缴费单位、缴费人:
因省政府将对2016社保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作出调整,经研究决定,全市2016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延期至10月17日以后申报缴纳,具体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将另行通知。
梅州地税网站社保费网络申报功能将于2016年10月1日至16日暂停使用。
省属社保按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12366—2(市地税局)、2263200(市社保局)
特此通告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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