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上海市税务部门释疑新个税法

2017-10-12 08:00:01 无忧保

  买保险我们都选无忧保网!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
  【摘要】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将于9月1日施行。目前我省地税部门正紧锣密鼓积极准备,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施行,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上海市税务局明确,涉外人员指的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原先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涉外人员的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新个税法实施后,涉外人员的个税起征点维持不变。
  此次新个税法实施,除惠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人外,还将惠及哪些人群?市税务局也作出解答称,为公平税负,两类纳税人的必要减除费用也将进行相应调整:一是对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作出调整,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二是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其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按老办法还是按新办法缴税,是以“实际取得”的时间来确定的,此外,上海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由扣缴义务人按新个税法的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并代扣。扣缴义务人本应于下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已代扣的税款。
  无忧保提示: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不要忽视和存在侥幸心理,做好安全保障才是重点,无忧保向您推荐!

标签:   个税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