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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上海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拟定的《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结束意见征集,,《办法》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从而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促进本市旅游业健康发展。适用范围为上海市区域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各类公园及其他类型的游览参观点,
有游客认为,《办法》将对景点门票涨价有一定约束作用;也有游客担心,景点会掐着“三年一涨”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涨价幅度提价。
景点价格三年只准涨一次
《办法》指出,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和展览馆等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
对游客普遍关心的景点涨价问题,《办法》同时规定,在调价期限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应当在调价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临时性活动除外),景点在3年时间内只能涨一次价。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而据解,由于在“十一”黄金周增加了“巅峰一号”过山车设备,锦江乐园2011年9月1日对门票实行了提价,即将原来对应2个游乐项目的门票从50元提高到60元,对应6个游乐项目的门票从80元提高到90元。锦江乐园此次的提价幅度在规定的30%幅度以内,但提价时间正好是黄金周前一个月以内。一旦《办法》正式实施,这一做法将受到限制。
游客担心景点打“擦边球”
对于不同景点门票的提价,《办法》规定在调价幅度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一次提价调整幅度为:50元以下的不超过原票价35%;50-100元(含100元)的不超过原票价30%;100-200元(含200元)的不超过原票价25%;200元以上的不超过原票价15%。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要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
继上海市颁布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河北、附件、江苏等地也都陆续出台相应政策来维持旅游行业。另外,《办法》规定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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