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2009年1月1日起,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月人均增加115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春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这是小编今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2005年至2007年,我省曾先后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0元,增幅是过去所没有的。2008至2010年3年的连续调整,月人均增加额将会超过前3年。此次养老金调整,比2008年的整体调整水平月人均增加90元,还要高25元,将涉及我省退休、退职人员共计114万人,年需增加基金支出15.7亿元。
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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