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苍山县把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列入了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 容,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
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的资格确认,乡镇政府、村居负责参保资金的筹集,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缴费。
同时,该县在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时,可根据个人、村集体、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选择灵活缴费方式,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即征即保。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已先后筹集资金98.4万元,为全县164名70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手续,从5月份起,这些老人即可每月享受100元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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