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坦承社保领域有不少问题没解决好,并称社会保险法立法时机成熟
在22日召开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二届年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社会保险法立法时机已成熟,进一步推进其立法进程已列入当前工作重点。
田成平还表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到了定型、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将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将城乡各类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出席开幕式时强调,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要尽快制定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和《企业年金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在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并抓紧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经办管理。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服务体系。
四是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制定基金管理监督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征缴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随后的发言中坦承,我国社会保障领域还有不少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没有解决好,也将面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等严峻的挑战。
社保法有所为有所不为
同天,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年会上介绍说,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将规范社会保险的不同险种、人员适用,以及基金的征收、管理、运营和监督等,将尽快提请人大审议。
对目前难以作出明确规定的养老、医疗保险的具体模式、费率、统筹层次、待遇标准等,郜风涛透露,社会保险法可暂不作规定或只作原则规定,有关具体规定通过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等加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此前在一次座谈会上曾表示,按照立法计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社会领域的标志性立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良好的社会保险法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
关键是确立目标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22日在出席年会时也表示,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制度不科学、不合理、不可持续,国家和相关的社会群体将承担巨大的代价。”
成思危提出,开展战略研究的关键是确立目标模式,到2020年时我国要建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是一个“全面、系统、适度、公平、有效的体系”。
“全面”是指要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其他(工伤、意外事故、生育等)四个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系统”是指政策、制度和体制要健全完善;“适度”是指要按照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相适应的保障水平;“公平”是指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保障资源在城乡居民、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合理分配;“有效”是指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经办管理、基金监督都要科学有效,真正达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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