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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处理”实施1个月;事故自行解决6成

2017-11-15 08:00:02 无忧保

  为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方便事故当事人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今年7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保监局正式推出《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小编从市交管部门获悉,《办法》实施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良好,很多老百姓都已熟悉《办法》的内容,并且能够积极运用《办法》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据统计,《办法》实施一个月来,事故双方当事人主动撤离现场、自行解决赔偿适宜的交通事故已占符合《办法》规定的轻微事故总数的近六成。

  《办法》实施一个月,因事故造成拥堵报警大幅减少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一起轻微刮蹭事故现场清除时间,要比《办法》实施前平均节约4分钟左右,最快撤除现场时间不到1分钟。交管部门通过“122”监控录像对比两起事故显示:安贞桥上一起事故用时4分钟撤离现场,20分钟后路面交通才恢复到事发前的通行速度;而雍和宫桥上一起事故撤离现场仅用时1分钟,正常交通基本未受影响。《办法》的实施,大幅度减少了因事故占用道路的时间,使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据“122”报警台统计,7月1日至31日,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报警比上月同期下降了43.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8.2%。

  交管部门和保险部门多措并举,保障《办法》顺利实施

  为保障《办法》顺利实施,交管部门和保险部门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服务措施:交管局和保监局对外网站实时更新《办法》有关内容及文书,方便广大网民查阅了解和下载《协议书》;对全体民警和保险接报案、查勘定损人员进行培训,规定了统一的告知词、工作流程图和接报案人员须知;在“122”接警、窗口接待、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对《办法》加强宣传,耐心细致为群众答疑解惑;交管局将《办法》的内容纳入新司机和满12分驾驶员培训教材,共对6万多名初学者及2000余名满12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试;组织交通民警和保险从业人员深入全市4000余个社区、行政村和近千家专业运输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置宣传站点104处、咨询服务点100处,印发各种宣传材料38万份,印制《协议书》400万份向社会免费发放。

  各交通支、大队和保险分支机构也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办法》的宣传。石景山交通支队与首钢系统合作,通过模拟事故现场的形式,更加形象直观地为驾驶员讲授《办法》,受到了首钢各级领导和职工的一致好评。宣武交通支队和人保宣武支公司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联动机制,7月25日起凡在宣武区行驶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在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办法》实施使得保险理赔更加简单、高效

  保险公司根据《办法》的要求,加强内部协调,规范理赔材料,调整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为事故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建立行业协调沟通机制,保险公司之间相互认可查勘定损结果,理赔服务中出现纠纷由保险公司相互协调解决;对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当事人可就近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另一方保险公司无条件接受定损结果;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事故,当事人直接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事故车辆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取消了保单复印件、体检证明等不必要的理赔材料,对不需要等候交警处理的单方事故,取消了以往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理赔处理更加简单方便。同时,不断完善实施细则,针对事故车辆商业车险、交强险投保公司不一致,事故双方车辆仅投保交强险,双方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定损结果有分歧,一方当事人执意要返回本车承保公司定损等实务问题,及时出台保险行业理赔处理原则和操作要求予以解决。

  市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各保险公司共处理已决赔案件涉及金额1563.5万元,平均结案周期11.2天,比《办法》实施前缩短近35天。从对50名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回访情况看,超过90%的被访者认为理赔手续更加简化、理赔材料更加简单,理赔效率明显提高。

  社会各界称赞,群众反映良好

  小编在采访中了解到,《办法》实施一个月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广大市民群众反映良好。各大网站纷纷开通专题评论,网友积极参与,新浪一个专题论坛就有137条评论,网友表示“此办法有利于提高警务效率,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服务水准,有利于提高全民素质,有利于社会稳定”、“快速理赔对交通确实有很大改善,车主们乐意此种结果,时间就是金钱”。

  《办法》的实施,不仅是时间效率上的提高,更是对市民素质的一次综合检验。“红绿灯”播出《快速处理考验了什么》专题节目时,一位热心观众谈到:“我有过在法国的留学经历,每当看到国外肇事者遇到轻微交通事故后迅速的把车挪到路旁相互热情的聊天等候处理的过程,我总是有种说不出的感觉。现在我们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快速处理办法,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法律条款的一种新的诠释,更多的是一种多为他人着想的美德”。

  《办法》实施一个月,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自行解决率达到近六成,而且交管部门和保监会均没有接到因事故责任问题而推诿扯皮的事例,充分体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和诚信观念。很多出行百姓对《办法》的态度从最开始的不理解、不认同,到如今的详细掌握、积极参与、主动撤离,正是城市整体文明素质的一个显著进步。正如一位北京市民所说:“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又一次大的改革,要求我们广大驾驶员要本着互相礼让,互相尊重的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它是驾驶员职业素质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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