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人必须是厦门市户籍,如是外来人员必须有1人取得厦门市户籍3年,家庭收入要符合厦门低收入家庭标准,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即可。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户籍,在厦门市工作和生活,且至少有1人取得厦门市户籍满3年;
2、家庭收入符合厦门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资产在厦门市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
4、在厦门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厦门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1、领表
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填表
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
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
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
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
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
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
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
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哪些人不得申请厦门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哪些人可共同申请厦门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3、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
5、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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