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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7-11-23 08:00:01 无忧保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具有长沙是城镇户口5年以上,家庭成员人均面积低于12平方米,家庭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的申请人,携带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即可。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长沙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或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此表应由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情况自行复制,分别填写。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长沙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1、申请保障房家庭领表;

2、提交相关材料;

3、区保障部门受理、审核;

4、区人民政府核准;

5、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

长沙经济适用房办理地点、电话

1、芙蓉区住房办(0731-2320871)位于蔡锷南路100号;

2、天心区房地局公房科(0731-5133013)位于劳动广场;

3、岳麓区住房办(0731-8854767)位于麓山路124号;

4、开福区政务公开中心(0731-4511203)位于东风路224号;

5、雨花区住房办(0731-5564440)位于曙光中路527号赤岗冲。

长沙经济适用房买卖费用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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