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限购政策有哪些?2016年10月6日珠海出台新的住房限购政策,本市居民拥有3套及以上用户不得再购买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用户不得再购买住房,不能有效提供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居民不得购买住房。2016年珠海限购政策有哪些呢?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6年珠海限购政策
一、居民家庭限购政策
对以下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房屋首付款限购政策
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珠海限购时间
2016年10月6日
珠海限购措施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强土地出让监管;
二、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三、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四、完善商品房交易价格报备及信息公开制度;
五、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充分发挥金融监管作用;
七、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八、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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