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增至3600元

2017-11-25 08:00:01 无忧保

上海市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再次提升。为了完善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上海市人社局发布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从7月1日开始,上海市生育补贴标准从3000元提升至3600元;此外,自然流产、宫外孕等补贴也有了相应提高。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最新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1.7月1日起,凡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3.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生育医疗补贴领取条件领取标准
调整前妊娠7个月(含7个月)及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3000元
调整后生育的3600元
调整前妊娠3个月(含3个月)及以、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500元
调整后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600元
调整前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300元
调整后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400元

上海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对象

1.2016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流产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生育妇女。

2.2016年7月1日前生育或流产的生育妇女,按原来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什么是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

1. 生育生活津贴: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2. 生育医疗费补贴则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妇女从怀孕至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范围包括:

①早孕检查与建册;

②产前检查;

③住院生产(医疗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除外);

④产后访视;

⑤产后42天康复检查及自然流产(包括宫外孕、葡萄胎)。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