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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2017-11-29 08:00:02 无忧保

为了更好的帮助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江西省特对江西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调整。此次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调整有哪些变化?江西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材料有哪些呢?江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是多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江西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2.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3.职工须按要求提供各相应材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代他人提取的出具代理人身份证。

5.配偶或直系亲属已在南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的,须提供南昌市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

6.异地购房还须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江西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①经当地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已付房款发票;

2.购买二手房:

①契税完税证明;

②过户后的《房产证》;

3.购买房改房:

①房改部门关于对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批复;

②房改办盖章并有该职工姓名的计算底册;

4.购买拆迁安置房:

①政府有关部门拆迁批文;

②拆迁安置协议;

5.自建、翻建自住住房:

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施工许可证;

③土地使用许可证;

④与施工部门签定的协议;

⑤付款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出示的大修鉴定证明;

③工程预(决)算书;

④付款收据;

江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有效期为自签**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或房产证下发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款。前期已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再次购房不能提取。

2.购买二手房:提取有效期为自房产证下发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计税总金额。前期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不能提取。

3.购买房改房:提取有效期为自批复下发之日起2年内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计算底册上标明的房屋总价。前期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不能提取。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有效期为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补缴的房款总额。前期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不能提取。

5.自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为与施工部门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自建、翻建自住房的总金额。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为自鉴定证明开出之日起1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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