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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图)

2017-12-02 08:00:01 无忧保

深圳市新生儿应在出生3个月内由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新生儿医保。那么深圳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呢?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办理地点在哪里?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深圳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一、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条件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深圳市户籍少年儿童。

二、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所需材料

1、《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新生儿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如监护人是军人的,验军人的军官证且受理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

4、验证明新生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

5、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6、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以上参保材料如是社区受理并初审后递交到社保机构的,可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三、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2、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四、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地点及电话

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1、 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2、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3、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4、 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六、深圳市新生儿医保申报时限

1、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3、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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