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也随之调整。那么,2016年台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2016年台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近日,泰铢发布了《关于调整2015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分为1245元和1148元两档。
从11月1日起,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53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因此,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调整为1245元/月,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的领取标准调整为1148元/月。
据了解,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台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台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如图)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