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品应该怎么购买呢?大家保保险网建议消费者首先确定自己的养老保险购买计划,如什么时候开始购买,保额确定为多少,再根据这一计划寻找合适的产品。市场上养老保险计划较多,不少计划包含了万能险、分红险账户及附加重疾险,给予老年人最全面的保障。在购买养老保险计划时,务必货比三家。养老保险哪种好呢?大家保保险网选取了三款养老保险计划相比较,为您提供购买思路。
三款养老保险计划对比
产品名称 | 金品全方位保险计划 | 泰康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 | 阳光好兆投即期年金保险计划 |
公司名称 | 工银安盛 | 泰康人寿 | 阳光人寿 |
险种 | 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 | 万能险|养老保险|组合保险 |
保障期限 | 至100周岁 | 终身 | 见具体条款 |
承保年龄 | 30天—60周岁 | 18周岁—60周岁 | 18-55周岁 |
缴费方式 | 5年/10年/15年 | 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 | 趸交 |
产品特色 | 1. 生存现金,定期给付; 2. 现金价值,安全保证; 3. 人寿保障,直至百岁; 4. 百岁贺寿,安享天福; 5. 双重红利,更强动力; 6. 投资选择,自由随心; 7. 自动投资,灵活转换。 | 1、终身年金,乐享晚年 退休之后终身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以有效抵御长寿风险,让您享受无忧晚年。 2、一份投入,双重养老 既享有按月领取生存保险金,也享有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双重安排满足不同养老支出需求。更享有“泰康之家”养老社区入住权。 3、持续增值,加倍精彩 通过保单红利与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实现资金持续增值,提升储备水平,让您的养老更精彩。 4、领取灵活,多样人生 生存保险金领取年龄多样可选,未来由您掌握,生活更加自由。 | 1. “多”是返还比例高,返得多:投保后,每年都会给付生存年金,而且给付比例高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0%,年年不断,一直给付到客户80岁。 2. “快”是返还早,返得快:犹豫期后,公司就开始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生存年金。 3. “好”是灵活领取,好方便:每年给付的生存年金和红利等生存利益都可以自动且免费进入万能账户,客户可随时从账户中自由领取。 4. “省”是返还保费,很省心:保险期满或身故,都会100%返还客户所交的保险费。 |
保障内容 | 一、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生日当日 24时之前身故,则我们按照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生日当日 24时之后身故,则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身故保险金。 二、生存现金: 3 个保险年度之日起,在每个保险年度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分别按保险金额的 3%给付“生存现金”予您。 三、贺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10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24 时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贺寿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的数额按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 105%计算,同时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本条个人账户价值是指理赔申请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 一、身故保险金 责任一:若于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数为以下两项金额较大者:已交责任一保险费和身故日责任一现金价值。 责任二:若于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较大者:已交责任二保险费和身故日责任二现金价值。 二、生存保险金 责任一:于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在保证给付期内保证给付。如果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 责任二:若于生存保险期领取日生存,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金。 | 一、生存年金给付 ( 1)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将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20%的生存年金; ( 2)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1 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 我们将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20%的生存年金。 二、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案例设计 | 金先生,30岁,投保工银安盛人寿金品全方位保险计划,主险保额20万元,15年期交费,年交保险费20012元。保障利益如下: 1. 身故保险金:200000元; 2. 生存现金:保险公司每年给付金先生6000元的生存金直至合同终止; 3. 贺寿金:200000元; 4. 周年红利:每年可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业务的盈利分配; 5. 终了红利:合同终了时刻参与保险分红业务的盈利分配; 6. 身故保险金:个人账户价值×105%。 | 李先生40岁时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每年交纳保险费45万元(交纳责任一保险费41万元,交纳责任二保险费4万元),交费十年,累计交纳保险费450万元,65岁开始领取生存保险金。 1.65岁时,李先生一次性领取大额生存保险金55.01万元; 2.85岁时,李先生已月领生存保险金240次,合计领取金额为26398元×240次=633.55万元; 3.如果不领取生存保险金,李先生还可选择留存保险公司累积生息 4.如果有红利分配,李先生还可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红利,红利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留存保险公司累积生息 5.65岁之前,李先生还享有身故保障,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利益演示表,如发生身故责任,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 30岁的张先生投保“好兆投成人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财富账户年金保险B款(万能型)”,年交保费2万元,交费期10年,为省事,选择一次**费20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交纳主险保费,18万元全额进入万能账户,然后通过万能账户自动交纳主险续期保险费。 1.犹豫期后,张先生就可以拿到第一笔2252元生存年金,以后每年同样有2252元生存年金给付,直到80岁, 2.张先生还可以享受主险账户的分红收益和附加险万能账户的结息收益,期满后还可以拿回所交保费。 3.若这些生存年金和分红收益不领取均可自动且免费进入附加万能账户,享受复利增值,如按中档收益,到60岁时,万能账户可达到42万元,可用于安逸养老;到80岁时,万能账户可达到121万元,达到所交保费的6倍,财富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