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滨州市实施方案明确制定了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参保工作目标:2015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60%以上参保;2016年,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2017年,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11月28日,全市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桑培伦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从现在起,所有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未提交参保证明的项目,视为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托社保系统信息平台,安排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负责参保登记、缴费、动态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工作,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在参保缴费、动态实名制管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社保大厅设立申报缴费专用窗口,优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参保缴费服务,力争实现参保缴费手续当日办结,避免因办理项目参保而影响工程开工进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要优化流程,尽最大可能缩短认定、鉴定时间。对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职工,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按时足额拨付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权益。对工伤认定后仍在医疗救治期间的职工特别是伤情较重人员,要特事特办,及时办理医疗费用适时结算手续,减轻施工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垫支的压力。
截至9月底,该市新开工项目数189个,参保项目数32个,参保率为16.9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3.62%);在建项目数为238个,参保项目数45个,参保率为18.9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1.25%)。阳信县参保工作成效显着,新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全部参保。
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该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以项目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无忧保提示:滨州市实行建筑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以项目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不参加工伤保险,项目就不可以开工,目前该市新开工参保项目参保率为16.93%,在建项目数参保率为18.91%。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