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烟台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贷款

2018-01-16 08:00:02 无忧保

  【摘要】为了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住建部发文落实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那么,烟台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以申请贷款呢?烟台从2014年11月起就已经开始执行上述政策。

  2013年住建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积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于2014年11月推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新举措,其中一项就是:对具有烟台市户籍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烟台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烟台市和前缴存地累计缴交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这次调整还将贷款申请人的缴存条件由原规定的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1年、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此外,为进一步满足刚性购房群体的资金需求,这次还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做出了调整: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调整为0.5;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由原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借款申请人月实际收入。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暂未做调整。据了解,这项举措可使户均贷款额度提高2万多元,年增加贷款额3.3亿元。

  无忧保提示:烟台公积金异地买房已经可以申请贷款,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烟台市户籍职工,可以向烟台市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的申请,最高贷款的额度为3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标签:   公积金异地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