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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梧州公积金贷款政策介绍

2018-01-16 08:00:02 无忧保

  【摘要】2016年梧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什么变化?日前,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放宽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范围和条件。

  通知指出,从2月5日开始,梧州市辖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论户籍,在梧州市辖区范围购房,可按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时,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贷款额度可达到总房价的80%,但不能超过最高可贷额度。

  在稍早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已对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做出调整,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具体调整规定为:对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

  无忧保提示:2016年梧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放宽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范围和条件,然后是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这些政策的调整,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促进楼市去库存将形成利好。

标签:   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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