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省职工本着对政府、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单位及职工个人利益为己任,对该省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那么,2016年海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有哪些变化呢?下面小编为您解析一番。
提高贷款额度
5月11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在海南省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可以大幅提高,提高比例均超过40%。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介绍说,《通知》针对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共有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若是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在其他市县购买商品房则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二手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根据该通知,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该项意见从简化手续、放宽条件、提高额度入手,推出了异地办理贷款服务,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
无忧保提示:2016年海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以后,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另外职工如果符合贷款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异地贷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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