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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启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2018-01-22 08:00:01 无忧保

  【摘要】昨日,从辽宁保监局获悉,随着该市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首张保单的签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开始在该省正式实施。据了解,目前,该省已有三家保险机构获准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批准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经省政府确定,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审核同意,沈阳市被确定为全国31个试点城市之一。

  从这一政策正式实施开始,沈阳市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这一政策的实施,开启了保险消费者实施税收优惠的新时代,对提高市民健康保障水平、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无忧保提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全国共有31个省市,沈阳也在其中。该政策是一项惠国惠民的政策,有利于提高市民的健康保障水平,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标签:   保险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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