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保险监督监管机构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保险审判与保险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天津保监局、天津保险行业协会等召开了保险实务研讨会。
天津保监局、天津市一中院及其辖内法院、天津铁路法院、天津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律师协会、10家在津保险公司代表召开保险实务研讨会,就4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一是保险公司在民事诉讼中车辆财物损失评估鉴定。
二是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交付保险条款凭证、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及认定。
三是交通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缴纳的停车费、投保人支付的拆解费是否由保险人进行赔付。
四是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与人民法院的联络沟通。天津保监局主要负责人在研讨会上表示,下一步,天津保监局将通过业务培训、研讨、座谈等多种方式,与天津市一中院等单位深化合作,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无忧保提示:天津保监局、天津保险行业协会等10家保险公司召开保险实务研讨会,主要就4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促进其平稳运行。
标签: 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