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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将加快建立

2018-02-15 08:00:01 无忧保

  【摘要】我国外管局局长易纲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工作已经趋于成熟。央行副行长胡晓炼也表示将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建立呢?

  赔付上限或为50万元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国际上,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资本金主要由银行按照存款规模缴纳的存款保险基金、政府以财政拨款注入的资金构成,央行和银行业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设立。
  据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采取有限赔付的做法,初定赔付上限可能是50万元。
  专家表示,全额赔付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弱化市场约束;当前我国并不处于金融危机中,没有必要实行全额赔付;如果现在实行全额赔付,将来向有限赔付过渡时还要再过一次关。当然,根据现在的情况,在存款保险制度启动阶段可以参考人均GDP、居民收入水平等指标,将限额的水平适当定得高一些,覆盖面广一些,将来根据GDP和通货膨胀的变化再调整。
  业内人士表示,“有限赔付”是指存款保险可以使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从而形成存款有安全保障的稳定预期。
  专家介绍,根据存款分布的一般规律,通过设定一个适当的存款保障限额,可以确保99.5%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完全覆盖。如果考虑一个家庭的存款可以放在其不同成员名下,同一存款人可以在多个银行开户,事实上可获得的存款保障将提到更高。另外,假设银行出现经营倒闭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政策一般是采取资产收购与债务承接等处置方式,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一家健康银行,无需进入直接赔付环节,储户的存款因此也不会出现损失。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团队认为,参照美国经验,保险额度是相对动态可调整的,如美国在起初几次大的调整后稳定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并参考通胀水平每五年进行相应的调整。
  通常情况下,国际上存款保险限额大多集中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2-6倍左右的水平。201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568,845.20亿元,2012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中国人均GDP大致为42,011元。用50万存款保险限额/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2,011元,比值为11.9倍,比较符合我国储蓄率高的基本国情。

  费率或与银行评级挂钩
  从利率市场化角度而言,核心利率的放开都是渐进式的,一般遵循“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的原则。“目前,央行正从宏观与微观的维度完善利率调控框架,理顺利率传导机制,从贷款端的放开、市场基准利率的建立、存款端的逐步放开深化金融改革,并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建立利率走廊,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实是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步。”中金公司分析师陈建恒指出。
  不过,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并非单靠央行单方推动。“对银行而言,大型商业银行和经营状况较好的股份制银行参与存款保险的积极性恐怕并不会很高,而保费的收取比例如何界定也需要和银行的业务风险偏好相关联,这就涉及参考监管评级,这一块恰好是银监部门负责。”一位参与过存款保险制度前期讨论的知情人士对媒体人说,“最终很可能会根据注册资本和监管评级,尤其是评级,来实施差别化费率,这样比较合理,而收取比例可以参考国际标准,但可能会比国际标准低。”
  根据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单项要素评级和综合评级结果分为1级至6级,级别越大表明风险越高,监管关注程度越高,评级要素包括了资本充足率、资产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市场风险状况,以及其他项(比如经营外部环境、股东情况、客户群和市场份额等)。
  从具体规定来看,4级和5级的银行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机构,监管机构须采取必要的监管行动以改善这类银行的生存能力和保障存款人利益;对综合评级为6级的银行,应尽快启动市场退出机制,予以关闭。
  “按照香港的经验,国有和股份制两类银行的费率可能分别为0.05%和0.08%左右,目前内资银行总存款额在105万亿元左右,如果按照0.05%的费率征收,那么一年存款保险额度不超过600亿元。”陈建恒分析称。
  申银万国银行业分析师判断,存款保险制度将具有强制性,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参保的方式来降低“逆向选择”的风险,包括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初期,可能由政府和大银行共同为存款保险基金提供初期借款,给存款保险机构一定的债务发行额度,在支付遇到困难时,承诺提供部分借款;每家银行,每个存款人或公司的各类存款账户都采用限额赔付,投资类账户不予保险。

  市场资金配置将迎来调整
  市场猜测,存款保险标的范围会以居民人民币存款为主,对单个储户赔偿上限应在20万至50万元的区间内,即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从设计存款保险制度至今,经过了几轮的征求意见,对保险赔付上限也修改了多次,从最初的10万后来增加到30万,又上升到50万,可能最终定为50万的概率较大。”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但实际上,只有银行破产倒闭才能触发赔偿的条件,对储户日常的金融活动而言没有实质性作用,并且如果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很可能会改变当前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方式,更多的人会选择投资股市等高收益市场。”
  有理财专家推断,对于那些闲置资金高于50万的投资者,“混搭”理财将是不错的选择,降低风险的同时,还能有机会增加收益,那么理财市场的产品将会更加丰富,互联网金融也有可能借此迎来一轮新狂欢。
  银行业人士认为,一旦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短期内商业银行将会为存款保险的费率买单,其运营成本略增,影响不会太大。但长期来看,冲击最大的是在利率市场化后,利差进一步收窄将影响银行利润。
  “银行目前面临存款脱媒的压力,尤其是利率市场化速度加快后,银行的经营成本抬升很明显。存款保险制度一旦落地,对于银行而言压力会更大,大额存款脱媒将成为挑战,那么,银行肯定要为此做一些准备,创新一些产品等。”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称。
  “如果2015 年起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对上市银行盈利的静态影响为-3.5%。退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流动性的影响温和。不过,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可以通过对出资行差别化下调1到2 次法定准备金率来对冲对银行间流动性的影响。”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
  同时,申银万国分析师还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意味着国家信用从金融体系中退出,让位于市场化的银行信用和金融体系信用。”

  多部委协调监管职能有待敲定
  实际上,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为了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概率。“近年来,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敞口快速增加,不良贷款风险累积。部分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经济下行周期发生挤兑事件的概率较高。存款保险制度能够防止单个银行危机通过‘羊群行为’传导至整个金融体系。”民生证券研究院院长管清友分析称。
  另外,管清友还认为,目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众多。“首先,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驱使国有银行肆意从事高风险业务,加大道德风险,而一旦形成银行危机,最终还是由国家财政买单。其次,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是否‘国有’成为储户存款配置的唯一指标,弱化市场竞争,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损害货币政策独立性。”因此,存款保险制度有必要推出。
  接受媒体人采访的业内专家和监管层人士对目前是否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合适时间窗口依然存在争议。有来自监管层的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银行业的风险主要是表外业务资产包延伸出的资金期限错配风险,再就是一些不良贷款,但并未形成较大的系统性风险,目前已经出台了针对银行同业业务,以及包括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资产的一系列政策,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现在出台意义不是太大。”
  对于央行而言,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对微观机构的监管,不少国家监管和中央银行的职能已经分开了,货币政策和监管关系并没有那么紧密。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央行强调监管的目标。从中国来讲,分设了证券业监管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委员会、银行业监管委员会,与此同时央行也成立了金融稳定局,就是把金融稳定作为重要内容,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协调关系。”
  有分析人士指出,结合前期预警、救助、对银行的并购重组等职能必定要求央行和银监会等多部门交叉合作,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宏观审慎监管。从1993年至今,存款保险制度多次被监管层提出但一直没能顺利推出,其根源就是各部委之间的协调与僵持,另外,包括《银行破产条例》、修改《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基础还没有跟上。“至于存款保险,应该不太可能由央行金融稳定局以基金的形式来做,而是会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前一段时间,央行和财政部之间在谁来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的问题上有争议。但如果是保险机构,保监会应不应该也有职责?最终必须由国务院敲定这件事。”上述知情人士说。

  对商业银行业绩影响小
  未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要求商业银行上缴保费。专家对此表示,保费金额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的影响会很小。
  业内人士介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是在银行体系运行比较平稳时期建立的,估计起步时的费率不必太高,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逐年收取,逐步积累存款保险基金。
  假设一开始的平均存款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二。同时以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其利率是百分之三,那么金融机构缴纳的保费尚不足其利息支出的百分之一。再比如,与存款利率调整动辄影响资金成本0.25个百分点相比,存款保险费的影响是十分微小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对于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较好的上市银行,其费率还会更低一些。经过近几年改革,银行资产质量、资本实力、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存款保险的成本能够承受。
  从利润来看,假设存款保险费率平均为万分之二,考虑到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收益率在1%左右,简单换算可以知道,存款保险费占利润的比例要低于2%。从利润增速来看,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第一年会影响金融机构利润同比增长幅度,但从次年开始这种效应将由于基数因素被消化。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团队报告称,我国存款保险费率的厘定宜就低不就高,可参考0.05%的国际平均水平。按照香港的经验,国有和股份制两类银行的费率可能分别为万分之五和万分之八左右。为减少对银行利润的冲击,存款保险费可以分摊到5年甚至7年内分批征而不是一次性征足。目前,内资银行总存款额在105万亿元左右,若按照0.05%的费率对所有存款征收,则一年的存款保险基金收入不超过600亿元,存款保险基金的基金池若要达到受保存款总额的0.3%的标准,仍需较长时间的积累。

  无忧保提示: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建立呢?据悉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赔付上限将有可能设为50万元,费率将与银行评级挂钩。不过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对商业银行的业绩并没有多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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