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过去5年来,保险业总资产从2008年底的3.3万亿增长至2013年的8.29万亿,累计增幅达151%;2013年实现保费收入1.72万亿元,保费规模已在全球排名第四位。从这些数据看,保险业五年来成就斐然。但如从横向比较看,则保险业的边缘化危险跃然纸面。
保险业的金融对标
新中国保险业迄今恰好65年历史。历史铸就了丰碑,但历史的丰碑也很容易成为历史追忆的浪花。笔者不是发古之悠悠,而是从现实的度量来看如今保险业的金融地位:
从成长性看,保险业远远落后于信托和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尤其是今天信托规模已近12万亿(3月底)、已经超越了保险业65年的成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规模,按目前增幅看,2年后即可超过保险。其次,尽管资产增幅上银行似乎比保险小,但如考虑到基数,那么银行业实际上是中国过去5年扩张性货币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尤其是工商银行2013年的净利润达到2626亿元,而整个保险业的利润总额991亿元,约为工行的37.7%。
而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从2008年的4.79%下降至2013年的4.58%,5年下降了21BP。这是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信号,表明保险在金融业地位的下降;大家都在高速发展,你发展慢了就是倒退;金融的竞争历来是逆水行舟,从这个角度看,保险业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发展,风控当然也很重要,但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可能还是主旋律。
建议一:厘清监管职责
如果我说保险业需要“野蛮生长”,相信这很容易引发争论,甚至会遭到行业人士的讨伐。但作为一个研究员,抛砖引玉、引发更多的思考也未尝不是好事。
但“野蛮生长”也需要良性的市场环境。以下是笔者的一些建议。
首先,建议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保险业尤其是明确不能以监管代替公司董事会。其次是建立制度体系及其确保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的督导、稽核体系;第三是建立行业违法违规的“司法”体系。现在,保险行业的一个特点是违规事件层出不穷,监管罚单满天飞,但经常是“高举轻放”,平均单张罚单的金额也就三四十万。这样的处罚力度犹如给小孩吃糖豆,很难起到什么效果。因此,有必要形成监管法规的严肃性。
此外,应正确评估行业容量,审慎发放公司牌照。截至目前,中国合计有10家保险集团公司、63家财产险、70家寿险公司、8家再保险公司。目前的中国保险市场究竟有多少容量、适合多少公司发展,需要专家的科学研究。但是,从过去几年的实际看,大多数公司发展不好。以2013年数据看,财产保险前三大公司人保、平安、太保合计市场占有率64.8%;寿险前三大公司国寿、平安、新华占了53.6%,前5大公司占了近70%。可见,大多数公司的业务量少得可怜。我个人认为,尽管保险业向来有八年盈亏平衡的规律,但如果公司正式运营5年尚无起色,则公司的存在价值就值得深思。
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只要2亿元实缴资本即可;成立异地分公司,每家增加2000万元。对主要股东(持股15%)的要求也不高,只需2亿净资产即可。金融业是资本为王的行业,如果2亿即可拿到金融牌照,无疑门槛过低,也容易滋生行业性风险;尤其是大量小公司缺乏退出机制,长久以往难免成为僵尸企业。建议监管部门考虑,今后新成立的公司应以收购重组现有公司为主。退一步讲,即使出于国民待遇的需要不能控制牌照数量,也一定要当把提升行业门槛作为首要任务,否则恐怕很难避免类似于证券业1995年那样的行业性危机。
建议二:分类监管是大势所趋
分类监管是大势所趋。突出主业、分业经营应该成为保险监管的第一准则。财产险公司就应该集中于各类财产险,当然包括农业险等特别险种,但不应该介入人寿险、健康险(财险公司有不少寿险保费总觉得怪异);同样,既然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健康险公司,就不应该和寿险相互交叉。
以分类监管为基本原则,真正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一是按照单纯的偿付能力把公司分为三六九等,例如偿付能力200%以上、过去3年无违法违规的公司可以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开展所有与主业经营相关的业务,包括设计推出独家保险产品,而不必事先申请任何的许可证;同样,150%以上的公司可以开展所有保监会已经原则同意开展的业务,而不必申请业务牌照;120%-150%的公司只许可开展传统业务;120%以下的仅开展部分业务。
也可以尝试进行业务细分,即借鉴证券业的做法,以业务需要消耗的资本金为度量来发放牌照,如净资本5亿以下的公司只可以开展投资连接险等不保底的业务,即保险公司的中介业务为初级业务;10亿以下可以开展万能险、分红险等低风险业务;20亿以上可以开展多层次险种业务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笔者认为投连险业务应该由资产管理公司来发行。在监管部门提倡保险资管社会化的前提下,产品经营管理是大方向;对于保险业而言,投连险和银行理财产品没有本质区别。现在的保险资管很大程度上还没摆脱保险公司投资二部的角色。保险资管投资能力的提高,如果仅仅靠委托人(保险公司)和管理人之间的简单博弈,是非常不利于行业进步的;只有让保险资管直接面对保险投资者,才能真正做到社会对标。
此外,在偿付能力达标的情况下,减少新业务的许可证制度。现在的许可证过多,也过于繁琐。例如开展股指期货业务,不仅资产公司要有资格,保险公司也要申请资格,而申请资格还很繁琐,申请的时间过程也很长,股指期货已经问世3年,目前仍在少数公司试点,大多数保险资金难以利用合法化的投资工具对冲风险;类似的还有无担保债、房地产等,无不经历三、四年的犹豫观望才能成为自主投资工具。监管部门可以制订新业务的标准,但能否采用真正的备案制;如果有保险公司弄虚作假,则完全可以采取事后检查追责的方式。当然,个别业务,如复杂的衍生品业务,可以采取事前审批,甚至先试点再放开,但不能过多。
建议三:把发展特色业务作为重点
保险公司不能依靠次级债等工具提升偿付能力。现在,几乎所有保险公司均热衷于发次级债,因为这可以提升偿付能力、同时成本远比想像的低廉。保险公司的次级债相当部分是银行购买,这其中除了相互支持购买对方的次级债外,还有相当部分是保险公司先在该银行做一笔5年期协议存款,然后银行购买等额的次级债。因此,银行风险有限。但这对于保险公司的实际抗风险能力又有多少提升?
此外,保险公司必须有承保利润;纯粹靠投资收益覆盖保险成本难有持续性发展。过去,我们经常说的是双轮驱动,即“规模靠保费、利润靠投资”。我想应该加了前提,即保险业务至少不亏损。现在,保费获取的成本越来越高,尤其是寿险,基本是靠价格战(给保户及银行渠道高费用)获得,据说个别寿险公司的保费成本高达8%-9%,如此高的成本,如在创业初期可以理解,但对于年保费在百亿级别的公司而言,如何覆盖成本,可能只有牛市才有可能。同时,资金(负债)高成本驱动的投资,一定是变形的;长期下来,行业的系统风险一定会显现。
其次,保险资金的投资,应在充分了解资金的风险偏好基础上进行。过去,我们经常说财险是短期资金、寿险是5年期以上的长期投资。但是,财险尽管一年一结(车险),但多余下来的资金却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这方面的投资反而具有长期性;而寿险资金,由于现在多为高现金的短期业务,以一至三年为多,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投资回报必须是按年结算、至多3年必须覆盖成本。过去几年来,我常常惊讶于寿险公司的资本金消耗速度,简直成为吃资本金的怪兽:虽然总资产很惊人、但净资产很低,而公司实际的净利润折算为总资产收益率可能非常可怜!我们提倡跨越式发展,但一定得在照准公司优势的基础上,搞特色经营。现在的财险、寿险均是同业竞争——如果有创新也很容易被快速模仿。
无忧保提示:通过上面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虽然中国有多家保险公司已位列世界500强,但如以真实的资产利润率看,如以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则远未成为世界级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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