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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明白消费”四警示 营造良好的保险消费环境

2018-04-13 08:00:01 无忧保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发展,保险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报销消费环境,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保险明白消费”四警示。

  警示一:解除合同退保有损失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了解购买的保险产品是一次性缴费还是分期缴费。根据自身需要及财力状况谨慎选择,不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推荐下盲目“投资”,以防投保数额过大、缴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而中途退保,按照《保险法》第47条规定,现有的人身险保险合同对提前退保的约定是有损失的。

  警示二:银行也销售保险产品
  银行在取得由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后,可以在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为了避免错误地将保险产品当作银行储蓄,请消费者注意两点:一是保险单册封套印有“保险合同”字样;二是保险单册封面标有风险提示语及犹豫期提示语。

  警示三:谨防保险销售被忽悠
  少量保险代理人为获得更多的佣金淡化退保损失、免责条款,夸大收益,偷换概念。为了防止被忽悠,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认真接听电话回访;合理使用犹豫期退保权力;防止销售人员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防止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收益做出不恰当的预测或承诺。

  警示四:全面了解保障内容
  作为保险消费者,在收到保单后,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款,了解所投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弄清楚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或支付保险金,哪些事故并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投保人有任何不解或疑问,应随时与保险公司营销员取得联系,进行咨询。

  无忧保提示:“保险明白消费”四警示主要是解除合同退保有损失、银行也销售保险产品、谨防保险销售被忽悠、全面了解保障内容这些内容,可供保险消费者参考。

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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