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目前全球已经有111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香港
补偿上限设定为每名存款人50万港元。而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期,大量资金流出香港,市场传出有银行可能破产的消息,为稳定金融市场,香港金管局临时推出过100%存款保险制度。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20世纪初的经济大萧条,导致全美先后有9755家银行倒闭,存款人损失约14亿美元。为了应对危机,美国国会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包括1933年6月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成立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存款保险额度由原定的10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
德国
1974年郝斯塔特银行倒闭后德国建起了现行的自愿存款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流动性联合银行,以便向有清偿力但暂时缺乏流动性的银行提供支持。1998年成立的德国银行赔偿机构有限公司对每个存款户存款的90%给予保护,但每个存款户的最高保障额为2万欧元。
无忧保提示: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我国实行的是隐形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倒闭了,国家是最后的担保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国家不再为金融机构兜底。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