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完善茂名保险制度,解决更多茂名市民看病难题。茂名政府对参保市民进行补贴,并逐步提高茂名保险待遇。茂名保险待遇的提高,对于茂名市民来说,是一个积极消息。
茂名保险补助力度加强
凡参加茂名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负担25%,市财政负担15%,县(市、区)财政负担10%,其余50%由当地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补助解决。
茂名保险报销可达4万元
参保人从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即可享受茂名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次月起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后再缴费的,视同重新参保,重新参保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首次参保时间计算。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中途变更医疗保障种类的,享受变更后医疗保障种类的医疗待遇,其已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无忧保提示:茂名政府加大茂名保险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的扩大了茂名保险的保障范围,让更多茂名市民享受茂名保险带来的好处。茂名保险还需继续完善茂名保险制度,充分发挥茂名保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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