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各地区社会经济实力存在差异,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也有所不同。在去年,广东省保险业保费收入大增,继续位列全国第一。
广东省全国首创巨灾指数保险模式
2014年,多项保险改革创新在广东省取得实质性进展。朱伟忠透露,目前省保监局积极推进巨灾保险工作。在全国首创巨灾指数保险的模式,制定汕头、韶关、湛江、梅州、清远等五个地市的巨灾保险试点方案,将报省政府审议,争取2015年试点。
其实,广东并不是第一家落实巨灾保险的省份和城市。据了解,深圳的巨灾保险方案已经实行,宁波、云南的巨灾保险方案也分别报当地政府审批或修改,广东已经落后于上述省份和城市。但是,广东的巨灾方案更细致、更有针对性,因此时间推进会相对缓慢。朱伟忠透露,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广东省辖区有20个地市,各地发生巨灾的情况、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很难有统一的方案推行,而是分为5个有代表性巨灾保险试点方案试行。这就需要与各地市反复沟通、论证。因此,广东不会盲目追求时间第一,而是希望做的更细致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需求。
此外,粤港澳保险合作也取得了不小的突破。2014年12月,十部委出台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15条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保险机构。促进CEPA11的保险政策出台,取消了“香港保险经纪公司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的要求。从各方面的情况看,粤港澳保险合作稳步推进,成为广东保险市场化改革的亮点。
广州、江门开展小额贷试点
小微企业是广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难题。为了集结政府、银行、保险等多方力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目前广东主推的是“政银保”和商业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两种模式。而针对两种模式的运作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广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张莉表示,充分的调研与业务模式的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在此基础上,则开始循序渐进的推动地区的试点工作。一是广州方案,较为接近“政银保”模式,仍由政府财政出资成立风险补偿资金。风险分担机制主要由保险公司、银行、风险补偿资金共同负担。二是江门方案,较为接近商业性模式,政府财政不予补贴,主要为政策支持,即整合工商、税务、公安等公共资源,向保险公司、银行提供借款企业资信信息,完善风险识别、管控机制,并协助建立逾期贷款追偿机制。
目前,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广州市已拟定了《广州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征求意见,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江门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中心处于筹备阶段,争取2015年3月前对外开放。截至2014年底,广东“政银保”业务累计支持发放贷款达11亿元,支持农户及中小微企业约4500家。商业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同比增长近300%。
无忧保提示:2014年,广东省保险业保费收入1793亿元,保费规模仍处全国首位。此外,广东省全国首创巨灾指数保险模式,并在广州、江门等地开展小额贷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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