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有效期刚过去一天,不料就在高速路上出了事故。车辆接近报废、加上人员受伤,15万元的巨额损失立马让潘女士后悔莫及。
今年4月1日,瑞安籍潘女士驾驶一辆温州牌照的“别克”商务车,从浙江东阳载上厂里5名工人后回瑞安,在途经诸永高速永嘉路段时,车辆后轮炸胎,顿时造成车辆失控并撞上了中央护栏,冲破护栏后,还与对向车道上的一辆安徽牌照大货车发生碰撞,“别克”商务车车体接近报废。事故造成坐在“别克”商务车内的金某额头受伤(经救治缝了45针)和徐某左手肱骨骨折。经高速交警调查,潘女士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而让潘女士“祸不单行”的是,她这辆别克商务车的保险有效截止日期竟然是2013年3月31日,保险有效期刚好过了,这就意味着这起事故损失还将无法得到理赔,潘女士得自己掏腰包了。
经过对伤者的治疗和车辆损失的估算,这起事故造成的损失至少在15万元以上,潘女士是后悔不已。她说,她知道保险快要到期,这次回去正准备续保再年审,没想到这么凑巧,保险刚过期一天,就出了事故。
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四大队民警介绍,车辆年检过期交管部门会以发短信和邮寄信件形式告知,但保险过期,交管部门是不会通知的。只有在车辆年检的时候,交管部门才会要求车主提供保险证明,因此保险和年检生效时间会比较接近。车主最好提前检查一下自己的车辆保险期限。另外,续保和年检一样,都可以提前90天进行。
无忧保提示:保险期刚过去就遭遇了事故,全部责任都只能自己承担,潘女士可谓是后悔不已,笔者温馨提示,要时刻注意车辆年检时期,以免因车险过期而出现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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