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我们从台州市财政局了解到,为了促进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发展,决定减轻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决定,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实行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
据了解,此次保费减征的涉及对象主要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企业由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转型升级形成的,不受中小微工业企业的范围限制):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
减征具体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缴费统筹部分2个月的额度(个人部分不予减征)。时间统一在今年11月、12月份执行。
无忧保提示:台州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实行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有利于中小微工业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发展留住更多的人才。集中减征月期间,中小微工业企业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缴费年限也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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