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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注意在宽限期内续保

2018-09-13 08:00:01 无忧保

  【摘要】购买保险就是为了我们的生活获得更多的保障。可是有很多投保人、被保险人并不是因为选错了保险而无法得到保障,而是在保单持有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维护,使得合适的产品失去效用,因此,管理保单成了保险过程中重要的一环。
  未缴保费为何依然获赔
  不久前,太平人寿四川绵阳地区客户吴先生因意外不幸身故,虽然他本年度还未及时缴纳当年的续期保费,但好在保单处于缴费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依然有效。经理赔调查后,吴先生的家属顺利拿到了理赔金11.5万元。
  2008年9月和12月,吴先生在太平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先后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长期寿险和一份长期意外险,保额共计11.5万元。2010年2月,吴先生在自家房顶上修理烟囱时不慎从房上摔下,抢救无效死亡。
  吴先生的家属报案后,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立刻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发现,吴先生所购买的意外险保单本年度未能按时缴费。所幸的是,该保单仍在宽限期内。
  新《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如下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也就是说,吴先生的保险合同处于60天的宽限期内,效力并没有终止,在办理完一定手续、扣除应当缴纳的保费后,他的家属仍然可以获得赔付。最终,保险公司在常规的调查取证和内部流程后,向吴先生的家属全额赔付了保险理赔金11.5万元。家属则补缴了所欠保费。
  宽限期有时效 逾期后果严重
  粗心的吴先生虽然没有及时缴纳保费,但好在"宽限期"帮了大忙,11.5万元的理赔金对家人也算是一份安慰和资助。
  可以说,"宽限期"是保险法人性化的体现。客户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费,可以享有6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依然存在,也就是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依旧需要理赔,而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将继续有效。
  不过,宽限期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60天宽限期仍未缴费,保单效力就会中止,之后客户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
  当然,保单效力"中止"与"终止"的概念又有不同。从字面上看,中止就是有复效的可能,的确,在保单效力中止后2年以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对失效的保单提出复效申请,在办理一系列复效手续后,保单效力恢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超过2年以上未缴费者,保险合同将彻底失效,想要延续保障,只能重新投保。
  可以说,保单完全失效即终止后再重新投保时很不划算的,一来被保险人年龄上升,很多按投保年龄厘定费率的保险会变得更贵,而若超出了投保年龄的规定,还可能无法再重新享有保障。此外,一些健康类保险要求被保险人经过体检后确认保障范围及保费,随着年龄的上升,疾病发生的概率会更高,此时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疾病很可能被保险公司作为除外责任剔除,或即便纳入保障范围也要收取更多的保费。
  无忧保提示:投保人选择到一份心仪的保险不容易,购买保险后,应该做好保单,同时注意及时续保,按时缴纳保险费,保证保单的效力,保障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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