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后能够享受正常的报销待遇,2013年10月1日,《渭南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管理实施细则》下发,外伤管理规定从即日起施行。
《细则》明确外伤系指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由第三人负担。经过研究,澄城县社保局制定了外伤住院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要求:1、凡澄城县城镇参保职工和居民因故发生外伤住院后,本人(因病情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由家属或被委托人)须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向县社保稽核股同时登记备案,填写《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登记表》。2、县社保局稽核股根据《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登记表》,组织二人以上人员对相关人员(患者、家属、单位或证人)进行核查,出具核查结论。3、患者出院后,将住院资料交稽核股,稽核股根据核查结论,应由医保基金负担的,将住院资料(附本人外伤经过材料)交相关股室结算,不属医保基金负担的,由稽核股负责通知并说明原因。
在澄城县社保局与定点医院签订的《渭南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中规定:对有以下两条情况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负担费用,定点医院应严格审核,否则所发生费用由定点医院负担。1、发生工伤(公伤)的医疗费用。2、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自杀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开始的外伤调查并不顺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医院告知外伤患者有关事项不及时,导致参保患者登记不及时,有的甚至没有履行登记手续。参保患者来报销时对调查并不理解,有的甚至和经办人员争执吵闹。二是病历中外伤原因模糊或者没有致伤原因。三是调查过程取证较难,尤其是异地患者调查成本较大。
2014年8月,澄城县社保局制定了新的外伤报销程序,程序中落实了医院的责任,各定点医院全部在外科楼道制作张贴了外伤报销温馨提示卡。———
温馨提示
城镇职工、居民朋友:
为方便外伤患者就诊报销,请您了解以下住院流程及报销程序。
医保患者外伤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医保科领取《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登记表》,医院医保科经办人和医保科长签字后,患者或其委托人到县社保局稽核科股登记备案,领取《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调查表》。县社保局对外伤情况进行核查,出具核查结论。
患者出院后,将住院资料(附本人外伤经过材料)和《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调查表》,报社保局稽核股办理有关报销手续。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联系电话:0913—6866713。
伴随着温馨提示,澄城县社保局又印制了外伤报销宣传单,加上LED屏等的广泛宣传,外伤登记调查工作逐渐顺畅。11月6日,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召开稽核培训会,澄城县社保局介绍了这一比较成熟的外伤登记调查程序,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可。
随后,澄城县社保局又进一步完善了调查取证的方法,一是参保外伤患者经调查确系与第三者无关,是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需出具村(社区)证明;二是因驾驶机动车辆不当造成自身伤害,参保人员需提供驾驶证、机动车强制保险证明和行车证(审验合格),另需提供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认定书;三是对致伤原因不清,有疑议的外伤患者暂时保留审批资料,进行重点调查,对外调后仍有异议的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
下一步,澄城县社保局将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将医保基金管好、用好,使患者真真切切地享受到“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澄城县社保局 雷青锋)
《细则》明确外伤系指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由第三人负担。经过研究,澄城县社保局制定了外伤住院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要求:1、凡澄城县城镇参保职工和居民因故发生外伤住院后,本人(因病情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由家属或被委托人)须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向县社保稽核股同时登记备案,填写《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登记表》。2、县社保局稽核股根据《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登记表》,组织二人以上人员对相关人员(患者、家属、单位或证人)进行核查,出具核查结论。3、患者出院后,将住院资料交稽核股,稽核股根据核查结论,应由医保基金负担的,将住院资料(附本人外伤经过材料)交相关股室结算,不属医保基金负担的,由稽核股负责通知并说明原因。
在澄城县社保局与定点医院签订的《渭南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中规定:对有以下两条情况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负担费用,定点医院应严格审核,否则所发生费用由定点医院负担。1、发生工伤(公伤)的医疗费用。2、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自杀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开始的外伤调查并不顺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医院告知外伤患者有关事项不及时,导致参保患者登记不及时,有的甚至没有履行登记手续。参保患者来报销时对调查并不理解,有的甚至和经办人员争执吵闹。二是病历中外伤原因模糊或者没有致伤原因。三是调查过程取证较难,尤其是异地患者调查成本较大。
2014年8月,澄城县社保局制定了新的外伤报销程序,程序中落实了医院的责任,各定点医院全部在外科楼道制作张贴了外伤报销温馨提示卡。———
温馨提示
城镇职工、居民朋友:
为方便外伤患者就诊报销,请您了解以下住院流程及报销程序。
医保患者外伤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医保科领取《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登记表》,医院医保科经办人和医保科长签字后,患者或其委托人到县社保局稽核科股登记备案,领取《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住院调查表》。县社保局对外伤情况进行核查,出具核查结论。
患者出院后,将住院资料(附本人外伤经过材料)和《澄城县城镇职工和居民外伤调查表》,报社保局稽核股办理有关报销手续。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咨询联系电话:0913—6866713。
伴随着温馨提示,澄城县社保局又印制了外伤报销宣传单,加上LED屏等的广泛宣传,外伤登记调查工作逐渐顺畅。11月6日,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召开稽核培训会,澄城县社保局介绍了这一比较成熟的外伤登记调查程序,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可。
随后,澄城县社保局又进一步完善了调查取证的方法,一是参保外伤患者经调查确系与第三者无关,是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需出具村(社区)证明;二是因驾驶机动车辆不当造成自身伤害,参保人员需提供驾驶证、机动车强制保险证明和行车证(审验合格),另需提供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认定书;三是对致伤原因不清,有疑议的外伤患者暂时保留审批资料,进行重点调查,对外调后仍有异议的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
下一步,澄城县社保局将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将医保基金管好、用好,使患者真真切切地享受到“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澄城县社保局 雷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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