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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社保局:开展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和专项稽核工作

2016-10-02 08:00:07 无忧保
【导读】:对申报缴费过程中,发现有瞒报、少报的缴费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对不按时申报的缴费工资的单位将从2015年1月起暂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的缴费基数,并列入重点稽核对象。 为确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近日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下发了《关于2015年缴费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和专项稽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必须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区要求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签字或采用公示的方式确认,为避免缴费单位瞒报、少报缴费现象的发生,该区要求单位申报时应提供2014年1-12月份工资发放汇总表和年度会计明细分类账应付工资科目借贷记录。
对申报缴费过程中,发现有瞒报、少报的缴费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对不按时申报的缴费工资的单位将从2015年1月起暂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的缴费基数,并列入重点稽核对象。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  温圣巍)

标签: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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