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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离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就业人员

2016-10-03 08:00:06 无忧保

眼下是高校学生实习的高峰期,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可以获得实践经验,但有时也会碰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在实习期间意外受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就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工伤处理问题进行了解答。

就学生实习受伤的赔偿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说,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在实习单位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工病的,参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相关费用,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方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平均分担。

而除了实习的在校学生,离退休返聘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就业的职工、借调人员等这些情况下发生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待遇谁来承担?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此外,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本报记者 胡 艺)

标签:   退休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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