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通知
渝劳社发〔2006〕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2006-4-21重庆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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