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常见问题解答(之三)

2016-10-06 08:00:06 无忧保

问:政府和集体经济如何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补贴?

答:在政府补贴方面,全省各级政府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与以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相比,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由以前的最高70元分别提高到100元、120元和160元。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体现对困难群众的政策倾斜?

答: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标签:   养老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