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江苏省金坛市为在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增发了基本养老金,本次养老金调整惠及金坛市企业退休人员2236人,全市每月将增发资金33万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和对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今年1至6月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主要分为四块:1、每人每月增加40元。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分。4、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调整的月增加额低于240元的,可再按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的3%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3%增加部分不足40元的按40元增加,但上述四项累计月增加额不得超过240元。另外,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至4000元部分按6%、4001至5000元部分按照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本次调整在普通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
目前金坛市调资工作已经完成,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已经可以到各相关商业银行网点领取增发后的新养老金。(金坛市社保处 王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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