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山西省将建立统一的企业年金市场,管理和监督好企业年金。这是记者16日从全省企业年金移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职工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俗称"职工的第二份养老金"。建立企业年金,可以使职工退休后增加一份收入。截至今年6月底,山西省已有221户企业建立了年金制度,涉及职工24万人。
今后,山西省将建立统一的企业年金市场,在今年底前,山西省将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由行业集中管理的以及由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统一管理。(见习记者 王斌)
( 2007-11-17 09:13:37)稿件来源:山西晚报
标签: 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