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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7月起可转移接续 城乡养老保险衔接需满15年

2016-10-17 08:00:12 无忧保
【导读】: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间将可以进行转移接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以男性为例,如果到了60岁,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还不够15年,

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间将可以进行转移接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以男性为例,如果到了60岁,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还不够15年,那么就应该把他的关系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里进行结算,但要把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包括利息,使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缴费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如果他缴费满1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到60岁时,会把他在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的个人账户的钱转移到其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

胡晓义说,因为任何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为了保障参保者老年的基本生活,不允许同时享受两份,所以对重复参保这种情况就需要清理养老保险关系,清理的原则是就高不就低,这就保证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唯一性。

标签:   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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