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进程,近日,黄山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加强业务管理和完善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管理,不断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合理设置岗位。根据业务流程和养老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划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明确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责和使用权限,加强各业务经办环节的管理。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在岗位、部门和单位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实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参保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原始表格,均需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注明经办日期;各业务环节之间传递信息的表格,转出、转入环节均要认真复核确认无误,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主管领导相应签字盖章。
三是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参保登记管理、缴费申报、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社会化管理、基金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稽核监督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养老保险业务中的原始资料以及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留存、归档、立卷,并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工作,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最基本的原始资料保存完整。
五是统一使用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待遇审核和支付经办等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确保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与统计报表中数据保持一致,将该纳入统筹发放的项目纳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不属于统筹发放的项目坚决不纳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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