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军霞)今年以来,西峰区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的,建立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同时,参保人家属需在参保人死亡后至次月月底以前,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办理参保注销手续,并填写注销登记表,经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审核后将在月底进行统一拨付。而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也纳入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截至目前,共为全区的348人次发放丧葬补助金 354960 万元;高龄补贴518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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