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演着补充养老保险角色的企业年金将从本月起在南京全面展开。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调动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的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在制定方案的时候还应考虑不同岗位、年龄、绩效、贡献等因素,拟定明确的年金缴费标准。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按国家规定投资运营其运营收入将全部并入企业年金基金。在职工退休后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企业年金。
南京市原有企业年金从1992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共有343户企业参加,累计人数为28492人,存量基金约8000万元。现在领取资料参与核对的企业共有160户、2.6万人,涉及基金7890.2万元。尚有183户企业仍未前来核对相关信息。
为充分体现建立原有企业年金知情权、自主权和选择权,南京市原有企业年金将移交由劳动保障部门搭建平台、具有资质的受托机构竞争参与运营。原五县企业不单独移交,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工作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