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的主要有三类人员:一是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二是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三是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且按规定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目前,大连市这三类人员达308万人。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大连市278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元。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另外,参保人员在大连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定门诊手术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个人负担固定额度,其余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目前,纳入支付范围的门诊手术病种共有8个,其个人自付标准分别为:浅表肿物切除术142元;乳腺肿物切除术290元;翼状胬肉切除术202元;睑内翻矫正术(单眼)187元;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186元;诊断性刮宫术168元;宫颈息肉切除术182元;包皮环切术180元。
据了解,这项新政出台以后,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待遇就主要囊括了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规定病种(即门诊慢病和门诊大病)医疗费、门诊手术病重医疗费,这意味着门诊统筹待遇基本涵盖了门诊就医的所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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