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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转非养老保险可从安置费中代缴

2016-10-30 08:00:10 无忧保
【导读】:重庆农转非养老保险可从安置费中代缴  本报讯 昨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对参保人员应缴纳参保费用,将从个人安置补助费中代扣代缴,参保凭证将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

该办法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县政府依法批准后,农转非人员名单要进行公示,随后报公安机关审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审批名单后,会同征地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中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填制《参保名册》,并将《参保名册》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征地所在地社会保险局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本人应承担的金额,报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代扣代缴情况及应发放给个人的安置补助费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标签: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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