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建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福建省将根据国家政策,再次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做一定调整;积极探索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研究农民工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等有关政策。
据了解,去年,福建省共完成了全省(不含厦门)62.35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66元,总计补发养老金5.7亿元。截至去年底,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307.86万人,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此外,去年福建省确定了月缴费基数以不低于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800元)起步的标准,今年福建省将进一步测算标准并进行调整,对确实有困难的给予适当放宽。
( 2007-03-09 15:44:19)稿件来源:福建日报记者 陈斯 通讯员 陈茜
标签: 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