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马桥镇供销社违规在划拨土地上搞小产权房开发,所得甚巨,但60多名职工被拖欠14年的社保费却无着落
【维权行动】社主任竟称前任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费跟他没关系
春节前,永城市马桥镇供销社多名职工向本报反映,说供销社主任王保证私自联合开发商拆除镇供销社搞小产权房开发,获利数百万元,却不给职工缴纳以前拖欠的养老保险费,职工被拖了14年的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而王保证却说:“开发手续齐全,前任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费跟我没有关系。”
1月17日,记者赶赴当地采访。马桥镇供销社位于该镇中心大街镇政府东侧,地理位置异常优越。现场,原来的马桥镇供销社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正在施工的几栋商住楼,名为“马桥中心社区”。
在工地东侧的售房处,一名销售人员热情地告诉记者,价格目前还没有定死,定房的话住宅每套交5万抵6万,门面房两间每套缴纳20万元定金。因为地理位置优越,现在盖的供销社这一块儿都已经卖光了,想要的话只能买后面的。
该社职工李士超说:“我们的养老保险费从1998年至2012年都没有缴纳,在王保证接任供销社主任后,就缴纳了2013年一年的。”
职工刘凯告诉记者,王保证接任社主任后,开发供销社地皮收入350万元,王保证说要用这些钱成立一个专门的基金账户,所得利息收入专门用于今后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但是以前的欠费王保证说跟他没有关系,要职工自己缴纳。
随后,记者联系马桥镇供销社主任王保证,他说:“开发占用的确实是供销社的地皮,但手续齐全,市供销社有批文,没有手续的事绝对不干,去年接手供销社主任后,社里有未退休职工60多人,2013年的养老保险费已经缴纳过,但是前任主任李金德、袁耀荣拖欠的跟我没有关系。”
当日,记者联系永城市供销社主任朱学新。朱学新说:“马桥镇供销社搞开发的事我也知道一些,以前就是因为社里没钱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工老是上访告状,开发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但市供销社没有权利批准国有划拨土地改变使用用途,具体的情况让负责此事的李主任(该社副主任)给你们介绍。”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1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段伟,他说:“马桥镇供销社那块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搞开发是绝对不允许的。”
“仅供销社地皮就卖了350万,搞开发又赚了多少钱?我们为供销社奋斗了大半辈子,就留下那点儿地皮家产指望着养老,现在却被个人搞开发了,社主任王保证竟然称以前欠的养老费跟他没有关系,那我们被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和谁有关系?”众多职工质疑。
截至记者发稿,都未接到李副主任的解释。
马桥镇供销社60多名职工何时能够补缴被拖欠14年的养老保险费,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李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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