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三年人均月增280余元
本报讯 经批准,我省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详见本报昨日报道)。记者昨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自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三年调整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280多元,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月增额高于全国水平
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坚持政策一致的原则,即三年连续调整养老金基本政策、方法保持连续性,继续实行普遍调整养老金和对部分人员适当倾斜的方法。
此次,国家批准我省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90元,我省全部用于对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以尽量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整体水平,加上对部分人员的倾斜,我省今年实际人均月增养老金超过100元,部分高的可增加200元以上。据统计,三年养老金调整人均实际月增280多元,高于全国平均240元的标准,养老金水平调整与我省经济发展的状况相适应。
继续向低收入者倾斜
据介绍,我省目前有企业退休人员约130万人,其中一部分退休较早的企业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同时,因制度和体制等诸多原因,形成了企业与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较大差距,企业退休人员之间也因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出现了不同时期人员待遇差距不合理的现象,这些矛盾应当逐步得到解决。
多年来,我省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根据国家政策注意向部分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缓解了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按照国家政策和部署,今年我省企业养老金调整,在普调基础上,对符合相关政策的人员再分别按照不同的标准增加部分养老金。
今后三年再连续调整
国家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之间养老金存在的差距问题,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到2010年,再连续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解决养老金差距过大问题,一是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在研究和制定分配政策时,统筹考虑解决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差距问题。二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多工作、多缴费、多拿养老金”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通过多劳动、多缴费提高待遇水平,遏制提前退休现象,同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化解因制度、管理、资金来源的不同造成待遇差别过大的矛盾。三是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使养老金能够随着在职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的变动及时得到调整。四是加快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07年08月29日 15:01 新安晚报(本报记者 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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