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上表示,管理制度的创新为企业年金提供了发展机遇,2000年以后,国家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并确立了市场化管理运营的原则,企业年金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陈良介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选择了DC型的信托模式,对于年金制度,我们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信托原理,选择缴费的模式,通过这一制度可以避免国家和企业承担最终的待遇责任和风险,企业的个人账户也便于携带,适应我们当今社会人才流动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求,在信托模式下,引入了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等角色,鼓励竞争和优胜劣汰。他们既负责经办又承担一定的监督职能,形成了相互制约、合作共事的治理架构,可以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
金子 金融时报 2006-10-9 证券之星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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