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讯(徐俊斌)15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第二批获准在山西省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四家机构名单,使全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增至34家。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计划,俗称“职工的第二份养老金”。此次山西省新增的四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为,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01月16日 10:45:44来源:山西青年报
标签: 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