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自2011年7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多措并举,确保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一是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局设立了城乡居保资金专户,实行发放资金专项管理,每月由区财政局统一审核下拨,确保专款专用,保证了资金使用过程的公开、规范、安全、透明。
二是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首先由其所在村委会盖章,确认后再报乡镇劳保所审核,最后报区农保局复核。每个审核环节都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同时,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代理银行直接存入专门为待遇领取人员制发的待遇领取卡,领取更加的方便、快捷。
三是切实推行年检制度。每年都要求各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在辖区内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和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强化监督追究责任。对冒领、骗取城乡居保养老金的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对各乡镇经办人员在工作中有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也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截止2014年6月,该市8.9278万人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已逾17150多万元。(赣州市南康区农保局 郭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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