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苏调 记者 张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在宏观经济向好的背景下,今年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扣除价格因素部分,实际增长14.2%。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62.4%,转移性收入占27.3%,经营净收入占9.3%,财产性收入占1.0%,四项收入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幅。
工资性收入稳步提升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767.6元,同比增长14.9%,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的“大头”。统计部门介绍,工资性收入增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及其示范效应带来的影响;二是各地发放的各种奖金、福利、补贴和目标奖比去年明显增加;三是部分地区通过工资协商方式提高企业职工工资,如要求企业执行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新的工资指导线,从而保证了企业职工收入的增长。
转移性收入八成来自养老、离退休金
转移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单位给离休、退休职工发放的退休工资和低保。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518.4元,同比增长19.3%。其中人均养老金及离退休金为2005.0元,占转移性收入近八成,增长21.2%。
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来,我省所有地区均上调了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今年上半年其翘尾因素影响仍然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离退休人员的增资补发等因素也是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原因。
个私企业盈利水平上升,提升经营性收入
私营、个人经营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上半年,我省个体、私营企业盈利水平上升,收入增加明显,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也随之增长达到863.7元,增幅25.0%。股息红利收入飙升,增长48.8%
财产性收入是指居民购买国债、股票、期货、房地产等渠道而获得的利息、红利、租金等。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9.3元,增长达49.9%。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股市行情看好,吸引了大量居民炒股,财产性收入中,股息与红利收入高达43.6元,增长48.8%。
2007-07-11【南京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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